日本专利申请提早授权的方法-(2)

【第2次】专利审查高速路(PPH)、普通加快审查以及超级加快审查

这次,我们就专利审查高速路(PPH)、普通加快审查以及超级加快审查这三种加快审查进行对比。下面,我们将在下文中以已经向中国专利局提交申请(或已提交国际申请)的发明,向日本专利厅提出申请为例来介绍一下。

  1. PPH需要具有在中国申请的审查结果(国际工作结果)中被认定为「可授权」的权利要求。

普通加快审查和超级加快审查即使没有被认定为「可授权」的权利要求也可以提出请求。

  1. PPH需要将日本申请的权利要求限定在中国申请的审查结果(国际工作结果)中被认定为「可授权」的权利要求范围内。

普通加快审查和超级加快审查没有日本申请的权利要求的上述限制。

  1. PPH与普通加快审查和超级加快审查相比,可减少审查意见的次数。
  1. 超级加快审查需要该申请发明已经在日本实施或者计划在两年内实施。

即使在中国国内实施了该发明,但在日本国内未实施该发明的话,就不能提出超级加快审查请求。

  1. 普通加快审查和超级加快审查均需要提供现有技术文献以及与该申请发明的对比说明。

PPH不需要提供现有技术文献以及对比说明。

专利审查高速路 普通加快审查 超级加快审查
中国申请(国际申请)中被认定为可授权的权利要求 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限定为中国申请(国际申请)中被认定为可授权的权利要求 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日本国内针对该发明已实施(或计划实施)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现有技术文献的揭示以及对比说明 不需要 需要 需要

这三种加快审查的选择步骤如下所示(其中一例)。

下次我们将介绍一下专利审查高速路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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